各有關單位: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關于人才工作決策部署和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做好新時代人才工作的重要論述,助力醫療衛生機構引進海內外優秀高層次衛生人才,擬建設一批重慶市衛生健康人才工作站(下稱“工作站”),以深度合作的方式吸引更多高層次衛生健康人才加盟,推動重慶市衛生健康事業的高質量發展?,F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條件
(一)工作站的資質
1.依法成立的法人單位或非政府組織,擁有開展海內外引才引智工作的專業人員、場所(注冊地及主要辦公地點在重慶市外)及設施設備;
2.有固定的網絡宣傳平臺,具有較強宣傳推介能力和影響力;
3.在國(境)外設有分支機構(辦事機構)或在國(境)外擁有3年以上穩定合作關系的機構與組織,掌握一定的海內外人才或海內外科技成果的信息資源;
4.近3年有引進海內外人才、海內外項目成果的成功案例,或承辦大型人才交流與招聘活動、科技成果對接活動的業績和經驗;
5.近3年內未發生各種責任事故,未出現經營異常情況,且無不良社會信用記錄。
(二)工作站的職責
1.信息宣傳。根據中心需要,利用合法的途徑和方式,向海內外高層次人才發布重慶衛生健康人才發展環境、引才需求等信息。
2.項目合作。根據中心需要,配合開展海內外高層次人才引進、海內外人才論壇、舉辦創新創業大賽、人才測評、背景調查等項目合作。
3.行業交流。協助中心對接海內外資源,拓展人才、科研、學術交流和其他領域交流合作。
4.數據收集。協助中心定期搜集并提供海內外人才、海內外醫學成果相關信息。
5.聯絡協調。積極配合中心做好海內外出訪有關對接聯絡工作,協助和承辦人才交流洽談活動,及時反饋人才、項目對接后落地情況。
6.決策咨詢。根據中心需要,收集整理當地衛生健康發展現狀、人才政策等情況,并及時反饋。同時,借鑒海內外人才工作先進經驗和成果,對重慶市衛生健康系統引才、育才、用才、服務等方面提出意見建議。
二、申報流程
(一)提交資料
申請工作站需提供《重慶市衛生健康人才工作站申請書》(附件1)、法人資格證書或注冊文件復印件、擬設站機構情況介紹、引才成功案例(包含高層次人才引進、項目引進、會議活動等)。
(二)審核材料
重慶市衛生人才交流中心對提供申報資料的工作站進行調研審核,報送重慶市衛生健康委員會人事處備案。
(三)簽訂協議
重慶市衛生人才交流中心與認定成功的工作站簽訂《重慶市衛生健康人才工作站合作協議》(附件2)。
三、經費激勵
采取“工作經費+活動經費”的形式對工作站進行激勵。
(一)工作經費
重慶市衛生人才交流中心每年向工作站提供工作經費支持,其中,國(境)外工作站標準暫定為9萬元,國(境)內工作站標準暫定為5萬元。支持經費在簽訂合作協議并履約2個月后30個工作日內預付50%,剩余50%根據考核評估結果的等次據實結算。
(二)活動經費
工作站具體承辦重慶市衛生健康系統赴海內外引才活動或人才引進項目,根據簽訂的合作協議和工作站工作完成情況,由主辦單位支付相關經費。
(三)監督考核
國(境)內、外工作站一年期滿后的10個工作日內向中心報送當年工作總結和下年度工作計劃,由中心開展考核評估。評估結果分為“優秀”“合格”“不合格”三個等次,評估結果作為繼續履行合作協議剩余50%工作經費的依據。評估結果為“優秀”的,全額發放剩余的50%工作經費,并給予工作站1萬元的獎勵補助,“優秀”比例不高于20%;評估結果為“合格”的,全額發放剩余的50%工作經費;評估結果為“不合格”的,停止發放剩余的50%工作經費。工作站有任意一項工作任務沒有完成的,當年判定為“不合格”,連續2年評估為“不合格”的,取消其工作站資格。
四、其他事宜
請有意申請工作站的法人單位或非政府組織于2024年7月19日18:00之前根據申報要求提供相關資料,報送郵箱:247371380@qq.com。審核標準和最終審核結果以重慶市衛生人才交流中心正式通知為準。
本通知不具有任何合同和承諾性質,通過審核正式建立人才工作站的,雙方權利義務以簽訂生效的正式合作協議為準。
聯系人:陳海林,聯系電話:023-67102863、18617032692。
附件:
1.重慶市衛生健康人才工作站申請書(點擊下載)
2.重慶市衛生健康人才工作站合作協議(點擊下載)
?重慶市衛生人才交流中心????
2024年7月4日?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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